外交官要做什么事

辦理外交事務的官員,通常分為兩類:一是國內外交部的官員,如外交部長以下的各種官員,掌管一國對外關系方面的各種事務 。二是本國派駐外國的外交人員,如大使、公使、代辦、參贊、秘書以及武官、商務代表等 。有時外交官單指后者,外交官在駐在國享有外交特權和優遇 。
【外交官要做什么事】外交官是為一個國家從事外交事務的官員,外交官的任務是代表他的國家與其他國家進行雙邊或多邊談判 。外交官有臨時性的、只為商討一件特定事務而到他國去的,也有在另一個國家常駐的 。常駐外交官的辦公地一般是一個大使館或一個領事館 。常駐外交官往往還有為本國公民提供服務或管理本國公民事務的任務 。往往也有外交官在他國從事間諜或其他情報工作,這種做法一般被看作是一種對他國不友好的做法,因此一般國家不承認他們的外交官在外從事諜報工作,但實際上外交官在外從事諜報工作是所有國家都進行的,包括對友方或聯盟的國家 。
當兩國因宣戰或其他原因斷絕外交關系時,或駐在國的局勢緊張、無法保障外交官的安全時,外交官一般被撤出 。兩個國家之間的外交關系惡化時,召回駐他國的首席外交官,或者降低外交等級,一般而言是代表一種對他國表示非常不滿的姿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