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尾什么程度算事故車

符合以下任意一條,即屬于事故車:
1、經過嚴重撞擊,損傷到發動機艙和駕駛艙的車輛 。
2、水箱支架有碰撞損傷的車輛,修復或更換過的也算 。
3、車身后翼子板撞擊損傷超過其二分之一的車輛 。
4、全車的縱梁、減震器、ABC柱有被撞擊痕跡,經修復、焊接、切割、整形、變形的也算 。檢查方法看整個底盤臟污程度是否大致相同,如有特別干凈的部位,說明換過 。大梁也應平直 。
5、因撞擊造成安全氣囊彈出的車輛 。
非事故車就是指那些經輕微撞擊,只損傷到前后保險杠及其相關附件包括車身外覆蓋件的車輛 。例如水箱支架、前后保險杠等,一般都是可以拆卸,用螺絲固定在車身上 。這類的部件,即使受傷了,將其拆掉換上新的對車也不會有影響 。
在絕大情況下,追尾都是后車全責,因為交規明確規定了“行車需要保持足夠的距離” 。但是有以下幾種情況前車也要負一定責任:
1、掉頭 。
2、壓線行駛、加塞 。
3、故意制造險情 。
【追尾什么程度算事故車】4、倒車、溜車或“右側超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