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多少個行省

【明朝多少個行省】北直隸 、南直隸 、陜西、山西、山東、河南、浙江、江西、湖廣、四川、廣東、福建、廣西、貴州、云南 。
解析:
以上十五個省級單位,為明朝穩定的統治區域 , 稱為“兩京十三布政司”明朝與今名稱雖大部相同,但所轄地域有相當差別,不宜以今天的行政區劃上溯;明朝在1406年至1427年間曾設立交趾布政使司,后被廢;南明時期,延平郡王鄭成功在臺灣設立承天府,下轄天興、萬年二縣,另設澎湖安撫司,號為“東都”,后鄭經改東都為東寧,并于承天府之上再設東寧總制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