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能不能當證人

【原告能不能當證人】原告陳述也是證據 , 但不能認為是證人證言 。法律規定 , 證據有以下幾種:一、書證 。二、物證 。三、視聽資料 。四、證人證言 。五、當事人的陳述 。六、鑒定結論 。七、勘驗筆錄、現場筆錄 。原告所作的陳述本身就是證據的一種 , 而不屬于“證人證言”類別的證據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