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包地種植補貼政策

近年來,國家對農業的扶持力度不斷加大,對承包土地從事農業生產的給予以獎代補 。如2012年市政府出臺的《鼓勵支持規模經營發展現代農業暫行辦法》規定:對當年在本市內,新增流轉土地100畝以上的種植大戶,每畝補助60元 ;對發展設施農業(新建蔬菜、瓜類、草莓、食用菌、苗木花卉等標準園)的,市政府每年安排500萬元專項資金,分類型和規模予以補助等 。
【國家包地種植補貼政策】區政府在《發展都市農業扶持辦法(暫行)》中也規定:對當年新增集中連片流轉土地500畝以上的單位、組織或個人,再給予3萬元獎勵;對當年新增流轉土地3000畝(集中連片不低于1000畝)以上的單位、組織或個人,再給予6萬元獎勵 。對被評為國家級現代農業示范區,每畝獎勵1000元,最高獎勵100萬元,對被評為省級現代農業示范區,每畝以獎代補500元,最高以獎代補50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