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資企業減資程序有哪些

外商投資企業減資的程序:
1、受理 。按照受理標準查驗申辦材料 , 對申辦材料進行審核;
2、審定 。按審定標準對審核意見進行審定 。同意審核意見的,簽署同意意見,交責任處室;
3、發證 。申請變更獲得批準后,在外資管理處申請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 。
【法律依據】
【外商投資企業減資程序有哪些】《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條規定,公司需要減少注冊資本時,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 。公司應當自作出減少注冊資本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 , 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