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臺市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現場確認需要哪些材料?


東臺市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現場確認需要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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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臺市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現場確認材料一覽:
一、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 。
二、戶籍材料或居住證等 。
1、在戶籍所在地申請的,需提供申請人《居民戶口簿》(包括首頁與個人頁);集體戶口的,需提供集體戶口簿中本人戶籍頁;
2、在居住地申請的,需提供居住證 。
其他特殊情況參照公告要求 。
【東臺市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現場確認需要哪些材料?】三、學歷證書 。學歷信息經網報系統比對成功的無需提交 。網報系統無法直接比對驗證的學歷,申請人要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在港澳臺地區和國外取得的學歷還應同時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相應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
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如未能通過在線學籍核驗,需提供《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 。
四、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網報系統能驗證的無需提供) 。
五、《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網報系統驗證通過的無需提供) 。
六、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色相片1張(正規紙質證件相片,用以辦理教師資格證書,尺寸為25mmX35mm,應與網報系統上傳的版式相同,相片背面寫明姓名和身份證號) 。
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應于5月25日前補齊 。
【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