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能成為民事訴訟中的代理人呢


哪些人能成為民事訴訟中的代理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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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能成為民事訴訟中的代理人呢】《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規定 , 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 。下列人員可以被委托為訴訟代理人: (一)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和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
以上解釋了哪些人可以成為民事訴訟的代理人 。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