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證丟失之后,補辦身份證需到當地的公安機關進行補辦,補辦時需攜帶戶口本、《居民身份證報失登記表》進行身份證補辦 。
補辦的過程需要重新拍照,并且需要繳工本費,到時拿著回執就能到辦證的公安機關出領取新的身份證即可 。
【法律依據】《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二條規定,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 。
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 , 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 。
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 , 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 。
【身份證丟了補辦需要帶哪些東西】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有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對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居民身份證記載的公民個人信息,應當予以保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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