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服刑后用歸還 。刑事處罰不能代替民事賠償責任 。構成刑事犯罪被判刑坐牢后 , 還是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
法律依據:
《刑法》第384條挪用公款罪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 , 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 , 進行非法活動的 , 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 , 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 , 是挪用公款罪 ,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節嚴重的 , 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數額巨大不退還的 , 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
【挪用公款服刑后用還嗎】挪用用于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歸個人使用的 , 從重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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