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變更保險合同各條款

保險合同的變更 , 即保險合同生效后 , 沒有履行或沒有完全履行之前 , 因訂立合同所依據的主客觀情況發生變化 , 由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 , 對原合同的某些條款進行修改或補充 。
在變更保險合同時 , 保險人應當在原保險單上批注 , 以資證明和確認保險合同的變更 。保險人沒有簽發保險單而是簽發其他保險憑證的 , 變更保險合同時 , 應當在該保險憑證上批注 。保險人在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上批注保險合同的變更 , 可以直接手寫或者打字于保險單或者保險憑證上 , 也可以在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上加貼批單 。
【怎么變更保險合同各條款】【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七十七條規定 , 當事人協商一致 , 可以變更合同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的 , 依照其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