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單位是否可以統一保管

勞動合同一式兩份 ,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各保管一份 。
如果用人單位不給勞動者勞動合同 , 勞動者可以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投訴該用人單位 。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單位是否可以統一保管】《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 ,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 , 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 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