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十點喝酒次日中午被查醉駕!警惕“隔夜酒”的危害


晚上十點喝酒次日中午被查醉駕!警惕“隔夜酒”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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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報新聞見習采訪人員 趙恩 上海報道
男子睡前飲酒助眠,自以為第二天中午開車就沒問題,結果還是因“隔夜酒”被查 。近日,普陀警方就在“礪劍2023”專項整治行動中,就查獲了這樣一起危險駕駛案件 。
事發當天,普陀公安分局交警支隊機動大隊民警在祁連山南路綏德路路口附近執勤時,發現一輛小轎車的駕駛員李某有酒后駕駛機動車嫌疑 。經現場呼氣式酒精測試,其體內酒精含量達109mg/100ml,后經醫院抽血檢測,司法鑒定所司法鑒定 , 李某血液酒精含量達143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 。交警隨即將李某移交至桃浦派出所作進一步調查 。
到案后,李某如實向民警供述了自己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犯罪事實 。原來 , 為讓自己睡個好覺 , 李某在臨睡前,獨自在位于閔行的家中喝了不少白酒 。第二天一早,知道自己睡前喝了不少酒,還有酒意的李某騎著自行車來到報春路上的公司上班 。
直到中午11時20分許,李某因工作需要準備至公司位于祁連山南路上的財務部取稅盤 。此時,李某認為自己已經工作了一個上午,應該沒什么問題,而且中午交警也不大不會查酒駕,便抱著僥幸心理開車上路 。結果,當李某駕車行至祁連山南路綏德路附近時,被正在執勤的交警查獲,而且其血液酒精含量還處于醉酒狀態 。經過民警的教育,李某對自己一時僥幸的犯罪行為后悔不已 。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已被普陀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 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
警方提示:不少人認為酒后稍作休息 , 或者晚上喝酒第二天開車,是沒有問題的,而事實證明并非如此,“隔夜酒”的危害同樣不容忽視 。酒后駕駛機動車輛將嚴重影響駕駛員的反應和判斷力,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請摒棄僥幸心理,自覺做到酒后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此外,普陀警方也將在“礪劍2023”專項行動期間,持續開展不定時、不定點的整治酒駕醉駕交通違法犯罪行為集中行動,確保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及時清零 。
【晚上十點喝酒次日中午被查醉駕!警惕“隔夜酒”的危害】文章來源:海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