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管理論

【金融監管理論】金融監管理論又稱分子與分母對策理論 。巴塞爾協議對世界各國銀行的資本充足比率提出了嚴格的要求,規定開展國際結算業務的銀行其資本比率不能低于百分之八,其中核心資本比率不能少于百分之四 。為了適應這一要求 , 提高在市場中的競爭力,一些銀行往往通過重組來壓縮資產規模和增加資本,從而提高自有資本比率 。所謂分子對策就是擴展銀行的核心資本 , 同時利用其附屬資本使總資本迅速擴張 。所謂分母對策就是充分利用負債,降低資產總額,優化風險資本結構,降低風險權重 。偏重穩定型的金融監管理論是以維護金融體系安全為目標 , 傾向于政府直接管制的金融監管理論 。這些理論對政府是否需要進行干預和監管做出了肯定的回答,它們以金融市場失靈為基礎 , 從失靈的不同表現來闡釋政府監管的必要性,認為金融監管是為了彌補金融市場自身的不足,提高資源配置的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