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總督巡撫的副職

【清代總督巡撫的副職】布政使官名 。明初,沿元制 , 于各地置行中書省 。明洪武九年撤銷行中書?。院舐叫治齔行頰顧荊⒅蕁⑾胤質糝?每司設左、右“布政使”各1人,與按察使同為一省的行政長官 。宣德以后因軍事需要,專設總督、巡撫等官,都較布政使為高 。清代始正式定為督、撫的屬官,專管一省的財賦和人事 , 與專管刑名的按察使并稱兩司 。康熙六年后 , 每省設布政使一員,均為從二品 。但江蘇設有兩布政使,一在江寧,轄江、淮、揚、徐、通、海六府州;一在蘇州 , 轄蘇、松、常、鎮、太五府州 。二司的長官布政使和按察使,俗稱藩臺、臬臺,同為省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