誡勉問責是什么意思

【誡勉問責是什么意思】1、誡勉問責是為對思想、工作、作風等方面存在問題的干部進行教育的問責形式,由組織和紀檢監察部門對干部談話規誡、監督管理,并組織跟蹤考核 。考核的內容豐富,時間一般為半年 。
2、對干部職工的誡勉,根據我局實際,實行統一管理,分級負責的辦法進行 。對各科、室、所、隊、協會及服務中心需誡勉的科級干部及一般干部職工,由分管局領導或各部門提出建議,局人事教育科調查核實,報局黨組同意后,以書面形式向被誡勉者所在部門發誡勉通知書,由各部門負責幫助教育,局人事教育科備案 。
3、在對被誡勉者發誡勉通知書前,由局黨組指定專人或由分管局領導進行談話 。談話時要認真指出被誡勉者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提出誡勉的具體要求,同時進行幫助教育 。
4、被誡勉者所在部門要對其加強思想政治工作,進行幫助教育 。被誡勉者本人要正確對待誡勉,深刻反思剖析自己,制定整改措施,認真整改, 自覺接受局黨組和所在部門的幫助教育,以實際行動贏得群眾和組織的信任 。
5、誡勉期滿,本人要按時向所在部門、局人事教育科及分管局領導書面匯報告個人整改情況,局黨組和人事教育科要及時進行跟蹤考察,并視其整改情況,提出解除誡勉和調整崗位、除名、免職(解聘)、降職、撤職、降級的處理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