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插圖
一、2022年高中階段招生辦法
(一)招生學校
本辦法中的高中階段學校是指招收初中畢業生的省市示范高中、一般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職、中等職業學校(含普通中專、技工學校等) 。
(二)招生范圍
普通高中實行屬地招生 。
1、公辦普通高中:市區(鏡湖區、弋江區、鳩江區、三山經開區、經開區,下同)省示范高中、市示范高中、一般普通高中面向市區招生;四縣市區(無為市、南陵縣、繁昌區、灣沚區,下同)省示范高中、市示范高中、一般普通高中面向本縣(市、區)招生 。
2、民辦普通高中:民辦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納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管理,招生范圍與所在地公辦普通高中保持一致,實現同步招生;生源不足的,可由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在轄區內統籌調劑安排招生計劃 。
3、所有普通高中不得面向蕪湖市外招生 。
4、五年制高職、中等職業學校(含普通中專、技工學校等)面向全省招生 。
5、市十二中足球實驗班和航空實驗班、市二中安瀾啦啦操班、市七中宏志班、城南實驗中學運動員、北城實驗學校運動員面向全市招生,全市其他各類特色班(含特長生)都在規定的屬地范圍內招生 。
(三)招生計劃及指標分配
2022年各省級示范高中學校自主招生計劃不得超過學校當年招生計劃的5%,具體計劃數詳見市教育局相關文件規定 。具體招生方案由各省示范高中制定,并報經市教育局批準后執行 。各校的擬錄取名額須在自主招生計劃之內 。經公示后,市直屬各校須將擬錄取名單及材料,在規定時間內報市教育考試中心審批;縣(市、區)屬學校經縣(市、區)招生部門審批后,由縣(市、區)招生部門統一報市教育考試中心 。各校未完成的自主招生計劃計入本校的統一招生計劃 。
經市教育局同意批準招收的免試直升生計劃不超過本校招生計劃的10%,具體辦法需報市教育局批準后執行(未完成的直升招生計劃調劑回學校招生計劃) 。
為進一步推進素質教育,推動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提高我市義務教育的整體辦學水平,根據省教育廳要求,今年我市繼續實行將省示范高中學校招生計劃80%的名額切塊分解到初中學校(含民辦初中)的政策,鼓勵有條件的縣(市、區)擴大比例或實行100%的指標分解 。指標到校生按志愿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不得設置指標到校生最低錄取控制線,但必須達到本區域普通高中(含民辦普高)錄取控制分數線 。市區省級示范高中切塊分配指標根據各初中學校切塊分配指標測算基數和當年初中學業考試總分、規范辦學等因素進行測算 。各初中學校切塊分配指標測算基數的依據是:學校在籍在校滿三年的初中應屆畢業生數(含學校被蕪湖市2022 年中等職業學校春季招生錄取的在籍在校滿兩年半的初中應屆畢業生數) 。
從2022年秋季入學的初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市區省級示范高中切塊分配指標根據各初中學校切塊分配指標測算基數和規范辦學等因素進行測算 。
(四)填報志愿
1、志愿設置
2022年我市中招志愿分普高類和中職類兩類設置 。
(1)普高類:
普高類志愿共分四個批次,各志愿批次按錄取先后順序分為若干個志愿輪次 。第一批次第一輪次、第二批次第一輪次、第三批次設置平行志愿 。
①普高提前批次:省示范高中自主招生;信息學、科技特長生;市十二中航空實驗班;市十二中足球實驗班;安師大附外免試直升生;普高藝體特長生;市二中安瀾啦啦操班;市三中科技特長生;城南實驗中學運動員;北城實驗中學運動員 。
提前批次志愿分兩個輪次:第一輪為市十二中航空實驗班、市十二中足球實驗班、省示范高中藝體特長生,設一個學校志愿和一個專業志愿;第二輪為市示范高中和一般普高藝體特長生、市二中安瀾啦啦操班、市三中科技特長生、城南實驗中學運動員、北城實驗中學運動員,設一個學校志愿和一個專業志愿 。
②普高第一批次:省示范高中和北京師范大學蕪湖附屬學校、蕪湖海亮實驗學校(該校公辦、民辦招生計劃分設兩個招生代碼) 。
A.市區:
提前輪次:市一中“未來”創新班、市一中“博雅”強基班、安師大附中“瀚海計劃”領軍?博雅?星云實驗班,安師大附中國際班,設一個志愿 。
第一輪:市一中和安師大附中聯合招生、市十二中、市田家炳實驗中學、北京師范大學蕪湖附屬學校、蕪湖海亮實驗學校,設A、B、C、D四個平行的志愿 。
B.四縣(市、區):
各縣結合實際制定本縣本批次志愿設置辦法,報市教育局批準后實施 。
③普高第二批次:市示范高中、公辦一般普通高中和安徽中加學校 。
A.市區:
提前輪次:安徽中加學校、市七中宏志班,設1個志愿;第一輪:市示范高中和公辦一般普高、安師大附外國際班,設A、B、C、D、E、F六個平行的志愿 。
B.四縣市區:
縣(市、區)結合實際制定本縣本批次志愿設置辦法,報市教育局批準后實施 。
④第三批次:民辦普通高中
設A、B、C、D四個平行的志愿 。
在普高第一、二、三批次每批次錄取結束時,如招生學校計劃未完成,將重新征集志愿 。征集志愿具體操作辦法另行文規定 。
(2)中職類(含三年制普通中專、五年制高職):
①中職類第一批次:本市五年制高職 。
學校志愿設1個第一志愿、1個第二志愿;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各設2個專業志愿及1個專業服從志愿 。
②中職類第二批次:本市三年制普通中專學校 。
學校志愿設1個第一志愿、1個第二志愿、一個第三志愿;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各設2個專業志愿 。
【2022年蕪湖市高中階段招生辦法 蕪湖市2021年高中招生】A、外地市中職學校(含五年制高職)在省中職網上招生錄取平臺上的志愿設置、志愿填報及錄取辦法,按省教育廳、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
B、我市中職類第一批次、第二批次志愿在普高類各批次志愿錄取之前,按批次先后順序進行預錄取 。其中,填報第二批次(本市三年制普通中專學校)志愿、成績在我市普高(含民辦)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下的考生,其預錄取在普高類各批次錄取之前進行;填報第二批次(本市三年制普通中專學校)志愿、成績在我市普高(含民辦)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的考生,其預錄取在普高類各批次錄取之后進行 。
C、我市中職類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的預錄取結果不影響普高類各批次志愿的錄取 。被中職類第一批次、第二批次預錄取的考生仍可根據自己的普高志愿,參加普高相關批次的錄取 。
2、填報原則
(1)報考市區省示范高中統招計劃,考生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必須是在省示范高中所在地(市區)報名參加中考的考生;學生地理、生物學業考試成績和信息技術考試成績合格;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達到4個B及以上等級 。
報考省示范高中指標到校生計劃即切塊分配指標計劃,考生除具備上述條件外,還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須為市區學校在籍在校滿三年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
初中階段在外地(指市區和四縣市區以外的地區,下同)上學的本市戶籍學生回戶籍所在地(指縣市區或市區,下同),直接報名參加初中升學考試,是應屆初中畢業生且符合相關條件的(提供學籍等證明材料),同等享受省示范高中分配指標政策,分配計劃單列 。
本市戶籍、初中轉學回戶籍所在地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必須是在上初中之前為現戶籍,且在轉學回戶籍所在地之前一直在外地上初中的學生),以及父母因工作調動、部隊轉業(須有組織人事部門的調動或軍隊轉業安置證明),戶籍遷至本市、初中轉學到戶籍所在地的應屆初中畢業生,若在籍在校未滿三年但具備其他相關條件,在本校可同等享受省示范高中切塊分配指標政策,具備報考省示范高中切塊分配指標計劃資格,且可作為本校省示范高中切塊分配指標測算基數 。
(2)市區歷屆初中畢業生、無初中學籍的社會考生可以報考省示范高中統招生(須符合省示范高中統招生報考條件),但不能享受省示范高中切塊分配指標;可以報考市示范高中、一般普通高中(含民辦)及職業類學校 。
(3)初中畢業生報考普通高中及中等職業學校不受年齡限制 。
3、填報要求
(1)今年我市考生中招志愿實行網上填報;考生志愿在中考成績公布后一次性填報 。
(2)考生要按市教育局公布的各類學校的招生計劃(招生計劃詳見《報考指南》),慎重選擇各批次志愿 。網上填報中招志愿的具體辦法另行文通知 。
(3)學校要充分保證考生自主填報志愿的權益,任何學校和個人不得強迫學生違背本人意愿填報中招志愿 。考生志愿應由考生本人在網上填報,志愿確認須經考生本人和監護人簽字,確認后任何人不得更改 。
(五)考生照顧加分政策
1、中考政策性加分對象和標準如下:
(1)《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辦法》所規定的加分對象和標準,其中: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在國內的子女、港澳同胞考生,在其中考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前款規定以外的僑眷及港澳同胞、外籍華人的眷屬,在其中考成績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 。
(2)臺灣籍考生在其中考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 。
(3)烈士子女、公安英烈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績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 。
(4)少數民族考生在其中考成績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 。
(5)援疆和援藏人員子女,在其中考成績上增加10分投檔 。援疆和援藏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須為省、市、縣委組織部及縣級以上政府或政府部門選派;須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和西藏自治區執行援疆援藏任務;援疆援藏時間在一年以上(含一年) 。符合條件的往年及現在的援疆援藏人員,其子女均可享受此加分政策 。
(6)《蕪湖市教育局 蕪湖軍分區政治工作處 蕪湖市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蕪湖市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實施細則>的通知》(蕪教基〔2022〕25號)所規定的加分對象和標準,其中:
①在駐國家確定的三類(含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軍隊劃定的二類(含二類)以上島嶼部隊工作的軍人的子女以及在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害崗位工作的軍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在其中考成績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 。
②作戰部隊軍人的子女和在駐國家確定的一類、二類艱苦邊遠地區以及軍隊劃定的三類島嶼部隊軍人的子女以及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在其中考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 。
③榮立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被軍級以上單位或省部級單位表彰的軍人的子女和在執行抗洪搶險等急難險重任務中受到省委、省政府、省軍區以上表彰的軍人的子女在其中考成績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 。
④軍人子女在其中考成績基礎上增加3分投檔 。
以上“軍人”指現役軍人、在職病故軍人以及改革期間現役干部轉改文職人員 。軍人子女享受優惠加分投檔待遇,只能享受一次優待,不累計計算 。符合享受中考優惠加分投檔條件的軍人子女,由軍人所在部隊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學生父母工作單位、崗位職務、崗位性質及立功等級證明等材料,報蕪湖軍分區政治機關匯總核定后于規定時間轉報市、縣(市、區)教育局,由市、縣(市、區)教育局提請市、縣(市、區)中小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
(7)公安英模(一級、二級)、因公犧牲、傷殘警察(一級至四級)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 。(因公犧牲、傷殘或被授予榮譽稱號時,應為公安機關在職人民警察 。)符合享受中考優惠加分投檔條件的公安英烈、公安英模、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由公安英烈、公安英模、因公犧牲傷殘警察人員所在市、縣(市、區)公安局進行信息采集,在規定的時間內逐級上報公安部人事訓練局,并抄報同級教育部門,由公安部人事訓練局將符合條件的當年入學的公安英烈、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信息印送教育部辦公廳,教育部辦公廳將符合條件的優待對象名單逐級進行下發 。
(8)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根據《蕪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建立蕪湖市消防救援隊伍保障機制的意見》要求,考生加分對應參照《蕪湖市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實施細則》(蕪教基[2022]25號)規定的加分對象和標準執行,具體為:
①駐國家確定的三類(含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消防救援隊伍人員的子女、烈士子女在其中考成績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 。
②駐國家確定的一類、二類艱苦邊遠地區消防救援隊伍人員的子女、因公犧牲消防救援隊伍人員的子女、一至四級因公傷殘消防救援隊伍人員的子女、平時榮獲二等功或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消防救援隊伍人員(簡稱英雄模范)的子女在其中考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 。
享受以上優惠加分投檔待遇的消防救援隊伍人員是指在職消防救援人員,且只能享受一次優待,不累計計算 。因參加重大應急救援行動記功的,享受戰時記功同等待遇 。其他消防救援人員子女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符合享受中考優惠加分投檔條件的消防救援人員子女,由消防救援隊伍人員所在單位進行信息采集,在規定的時間內逐級上報省消防救援總隊匯總、審核后報送省應急管理廳,由省應急管理廳報應急管理部,應急管理部有關部門將符合條件的消防救援人員及其子女信息印發教育部辦公廳,教育部辦公廳將符合條件的當年入學的優待對象名單逐級進行下發 。
2、我市考生錄取時,對于符合以上照顧條件的應屆初中畢業生,經審查確認,給予加分照顧 。符合多項照顧條件的,不予疊加,以其最高項的照顧分,計入升學總成績 。
3、凡符合規定照顧加分的,學校應將考生姓名及加分分數等按規定公示 。
二、其它工作
(一)學校自主招生、特長生、免試直升生等招生辦法須專題報告市教育局,經批準后實施 。
(二)如學校招生簡章有要求,報考五年制高職及中職類幼師、烹飪、食品衛生、護理、游泳等專業的考生應根據學校招生簡章要求,在市、縣(市、區)招辦指定醫院參加身體檢查 。
(三)我市考生中考成績和中招錄取結果將及時通過市教育局網站或手機端皖事通APP供考生及家長查詢 。
(四)市區及四縣(市、區)中考中招咨詢及監督舉報電話:
1、咨詢電話:市教育考試中心:3884580.3862271;無為市:6322949;灣沚區:8791112;繁昌區:7917461、7911082;南陵縣:6839672.6839220.
2、監督舉報電話:市紀委監委駐市教育局紀檢監察組:3932100;市教育局信訪辦:3862273;市教育考試中心:3884570;無為市:6340693 ;灣沚區:8811201;繁昌區:7911026;南陵縣:6839689.
3、無為市、南陵縣、繁昌區、灣沚區教育局依據本辦法,結合實際制定本縣(市、區)中考中招工作實施辦法,并報市教育局批準后實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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