識別邪教的基本方法有哪些舉例說明


識別邪教的基本方法有哪些舉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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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別邪教的基本方法有哪些舉例說明】識別邪教的方法:如果宣揚的內容違背倫理道德,與現實社會對抗,吹噓“教主”無所不能,擁有各種神通,要求信徒拋棄一切,跟從“教主”,絕對服從,一般可以判定為邪教 。
邪教是指假借宗教、氣功或者其他名義成立的,神化首要分子,迷惑、欺騙他人,發展、控制成員,制造、傳播歪理邪說 , 危害社會的非法組織 。邪教多以傳播宗教教義、拯救人類為幌子散布謠言,通常有一個自稱具有超自然力量的開明領袖,以秘密結社的形式控制群眾,一般以不擇手段斂財為目的 。
如何準確判斷一個宗教是不是“邪教”?著名精神病學家羅伯特·杰伊·利夫頓(Robert Jay Livton)于1981年發表論文《邪教的形成》,闡述了界定邪教的三個標準,是目前公認的界定邪教的核心原則 。當最初可能維持崇拜的基本原則失去作用時 , 有魅力的領導人越來越成為崇拜的對象 。
采用了一種稱為“強制說服”或“思想改造”的方法,領導人和占統治地位的集團在經濟、性和其他方面剝削其成員 。
心理學家瑪格麗特·辛格(Margaret Singer)在其頗具影響力的著作《我們中間的邪教》(1992)中闡述了自己的觀點,并擴展了利夫頓的觀點 。對于邪教的定義 , 她總結了基于組織行為和組織結構的各種要素 。
辛格認為,要評價一個團體是否是邪教,應重點關注以下三個主要方面:團體的起源和領導者的作用、權力結構或領導者與信徒的關系 , 并采取協調一致的說服方案(又稱“思想改造”) 。
辛格的方法主要是綜合考察邪教頭目和信徒之間的關系,解釋人們為什么留在邪教,即使這不符合他們自身的利益 。
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UCLA)神經精神病學學院負責人路易斯·喬·韋斯特(Louis Joe West)在1985年提出了邪教的新定義:“邪教是對某人、某個想法或某件事表現出極大或過度崇拜或信仰,并使用勸說和控制等不道德的操縱技術的團體或運動 。
比如 , 使人遠離曾經的朋友或家人,使人精神衰弱,用特殊手段提高人的暗示心理和依從性,加強群體壓力、信息控制,抑制人的個性和批判性判斷,加強對群體的依賴和對離開群體的恐懼等 。
以達到集團領導者的目的,從而對其成員、其家庭和社區造成實際或可能的傷害 ?!绊f斯特的定義基本上可以看作是對利夫頓確定的區分邪教的三個核心的推論 。
邪教的基本特征法國情報總局根據多年對邪教的追蹤經驗 , 總結了邪教的十大特征:
首先 , 邪教對其信徒進行精神控制,信徒必須按照“精神領袖”的意志行事 。這種精神控制的嚴重程度早已超出了人們的想象 。
第二,邪教通過信徒聚斂財富 。幾乎所有的邪教頭目都是這么干的 , 所以邪教往往有很強的經濟實力 。邪教斂財的方式也多種多樣 。有的邪教要求成員繳納年收入的3%作為“會費”;有的通過舉辦培訓班收取費用;有的出版期刊、教學期刊等 。
第三,邪教脫離正常的社會生活 。邪教內部的法律高于正常的社會法規 , 信徒首先要遵守規則 。如果信徒脫離社會,就會失去家人和朋友的幫助,完全融入邪教 。有些人即使后悔也走不掉 。
第四,邪教侵犯的多是個人的身體 。尤其是對女性信徒和兒童,人身攻擊,包括性侵犯,已經成為邪教信徒中經常發生的悲劇 。
第五 , 邪教招募兒童加入 。我國法律禁止向兒童教授宗教內容 。但是邪教沒有顧忌 。
第六,邪教是反社會的,就是社會如此“丑陋”,只有加入“教會”才能凈化靈魂 。
第七,邪教擾亂正常的社會秩序 。
第八,邪教不斷引起司法糾紛 。寫了一本書揭露其邪教本質和內幕的采訪人員福伯特被圍攻起訴,說他無理攻擊“山達基” 。法院最終判決“山達基”敗訴 。
第九 , 邪教經常轉移資金 。
第十,邪教試圖滲透公共權力機構 , 以擴大其影響 。
擴展數據:
邪教是指假借宗教、氣功或者其他名義成立的,神化首要分子,迷惑、欺騙他人 , 發展、控制成員,制造、傳播歪理邪說,危害社會的非法組織 。
邪教多以傳播宗教教義、拯救人類為幌子散布謠言,通常有一個自稱具有超自然力量的開明領袖,以秘密結社的形式控制群眾,主要目的是不擇手段地斂財 。
以上說明了識別邪教的基本方法 。有哪些例子可以說明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