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懷孕打胎怎么索要費用

分手懷孕打胎怎么索要費用

分手懷孕打胎,對方應該支付一定的費用 。假如沒有發生生育行為,那么他也是一個成年人了 。根據法律規定,假如沒有生育行為和沒有做好預備,也不應該要孩子,應該讓孩子打掉 。打掉孩子是要按照法律規定來主張權利的 。但是對方也不是完全沒有想要孩子的意愿 。可以通過其他方式來要孩子的費用 。
一、通過法律途徑索要費用
通過法院起訴,可以通過向法院提出要求孩子的費用 。對方沒有主動的提出要求或者想要孩子,可以起訴到法院索賠 。但是你必須提供相關證據證實孩子是屬于對方所有 。比如說,你有支付撫養費的憑證或者證據 。這就需要法院來審理了 。假如法院認為你證據不足的話,就不予支持 。這樣你就不能索要孩子費用了 。
二、直接向法院起訴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七十五條規定:“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有明確的被告;(二)有詳細的訴訟哀求和事實;(三)有必要的證據 。”由于法律并沒有明確的禁止起訴之后對方再懷孕時再向法院起訴 。所以在訴訟過程中還需要預備證據材料 。在確定了賠償金額之后,可以通過訴訟來要回這部分錢 。訴訟費用是需要自己來承擔的話,一般情況下不會收取相關費用的 。但是對于索要費用就應該更加積極一些了 。
三、起訴后索要費用
【分手懷孕打胎怎么索要費用】在起訴后,可以要求對方賠償精神損失費和撫養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一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對子女撫養問題進行調解不成的,作出判決,不準離婚 。子女可以隨父或者隨母生活;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 。前款規定期間為父母雙方結婚和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但是,父母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或者雖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共同生活的除外 。詳細辦法由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之間就子女撫養問題的協議或者人民法院判決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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