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況下子女撫養權判歸男方

子女撫養權判歸男方的情況有兩周歲以下的子女,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隨男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如女方有遺棄、虐待子女行為,而男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女方生活的 。
【法律依據】
【哪些情況下子女撫養權判歸男方】根據《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 。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