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藥需要什么證

賣藥需要《藥品經營許可證》 , 《藥品經營許可證》在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辦理 。因為法律規定 , 從事藥品批發活動 , 應當經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 , 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 。
【法律依據】
【賣藥需要什么證】《藥品管理法》第51條 , 從事藥品批發活動 , 應當經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 , 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 。從事藥品零售活動 , 應當經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 , 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 。無藥品經營許可證的 , 不得經營藥品 。藥品經營許可證應當標明有效期和經營范圍 , 到期重新審查發證 。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實施藥品經營許可 , 除依據本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的條件外 , 還應當遵循方便群眾購藥的原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