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自用要交房產稅嗎】安置房自用是不需要繳納房產稅的,拆遷安置房都是居民居住用房 。根據我國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相關規定,居民個人自用的房屋免征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 。
拆遷安置房 , 是指在人民政府實施土地儲備的地塊、非經營性的公益項目建設、城市基礎設施的建設和軍事設施建設等行政劃撥用地的拆遷過程中,以確定的價格、套型面積等向具有市區戶籍(含從事農業職業)的被拆遷人定向銷售的住宅房,若產證滿五年,且產權人是少有的一套住房,則無稅,若產證不滿五年,則交總房價的1%的稅費 。
居民個人的房屋出租的,根據財稅〔2008〕24號規定,自2008年3月1日起,對個人出租住房,不區分用途,在3%稅率的基礎上減半征收營業稅,按4%的稅率征收房產稅,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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