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評估的方法有哪些 土地評估基本方法


土地評估的方法有哪些 土地評估基本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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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評估的方法有哪些 土地評估基本方法】土地評估的方法如下:1、市場比較法;2、收益還原法;3、成本逼近法;4、剩余法;5、基準地價系數修正法 。【法律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 ??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征收土地的,應當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并將征收范圍、土地現狀、征收目的、補償標準、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公告至少三十日,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 。多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召開聽證會 , 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辦理補償登記 ??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測算并落實有關費用,保證足額到位 , 與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就補償、安置等簽訂協議;個別確實難以達成協議的,應當在申請征收土地時如實說明 。相關前期工作完成后 ,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請征收土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