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定監護民法總則中的規定是什么

【意定監護民法總則中的規定是什么】根據《民法總則》第三十三條規定,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與其近親屬、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事先協商,以書面形式確定自己的監護人 。協商確定的監護人在該成年人喪失或者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時,履行監護職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