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審查起訴兩個月以內審判,最遲不得超過三個月 。
【法律依據】
【檢察院審查起訴后多久審判】《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二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 。對于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 。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 。
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
- 謝娜工作室被起訴 謝娜工作室官方微博
- 辛巴公司被法院強制執行 辛巴起訴法庭
- 一方找不到人起訴離婚要多長時間
- 關于浙江省預算審查監督條例簡述 浙江省預算審查監督條例
- 欠錢不還被起訴后果
- 女方懷孕期間能去法院起訴離婚嗎
- 第二次起訴多久判離婚
- 離婚后反悔可以去法院起訴嗎
- 起訴離婚法院判財產對方不給
- 檢察院偵監科批捕科的職責是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