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溫州中學招生條件 2022年溫州龍灣片區高中招生政策


2020溫州中學招生條件 2022年溫州龍灣片區高中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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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龍灣片區高中招生工作實施辦法
根據《溫州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2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溫教基〔2022〕48號)精神,2022年龍灣片區(含龍灣區、海經區、經開區)高中招生實行在中考成績公布后通過“溫州市中招管理系統”進行網上填報志愿,根據各高中招生計劃和中考成績按平行志愿錄取 。
一、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和志愿填報在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線公布后進行,共設一個批次29個平行志愿,考生必須登錄“溫州市中招管理系統”(網址:http://zk.wzer.net )填報志愿 。
各普通高中學校志愿代碼如下:
龍灣中學(含定向生)代碼101、
國科溫州附屬高級中學(永強中學)代碼102、
龍灣區永強中學創新實驗班代碼103、
龍灣區永強中學(普通班)代碼104、
溫州中學代碼105、溫州第二高級中學代碼106、
甌海中學代碼107、洞頭區第一中學代碼108、
溫州市第二外國語學校(市區普高融通實驗班)代碼109、
溫州市第八高級中學(市區普高融通實驗班)代碼110、
溫州市第二十二中學(市區普高融通實驗班)代碼111、
甌海區第一高級中學(市區普高融通實驗班)代碼112、
溫州市越秀學校(民辦)代碼412、
溫州市越秀學校成東創新實驗班(民辦)代碼413、
溫州世外高級中學(民辦)代碼414、
溫州市濱海高級中學(民辦)代碼415、
溫州市沙城高級中學(民辦)代碼416、
溫州市沙城高級中學特色實驗班(民辦)代碼417、
溫州市第五十一中學特色實驗班(英奇書院)(民辦)代碼418、
【2020溫州中學招生條件 2022年溫州龍灣片區高中招生政策】溫州市第五十一中學(龍灣,民辦)代碼419、
溫州中學國際部(溫州外國語學校)(龍灣,民辦)代碼420、
溫州市嘯秋中學(龍灣,民辦)代碼421、
溫州市第六十一中學(龍灣,民辦)代碼422、
北大新世紀附屬學校(龍灣,民辦)代碼423、
溫州市英才學校(龍灣,民辦)代碼424、
溫州東甌中學(龍灣,民辦)代碼425、
溫州育英國際實驗學校高中部(龍灣,民辦)代碼426、
溫州森馬協和國際學校(龍灣,民辦)代碼427、
溫州市<洞頭區>樂成寄宿中學(龍灣,民辦)代碼428 。
志愿填報時間和考生到初中報名學校確認志愿時間,另行發布 。
二、普通高中實行分批錄取,在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普高最低控制線公布后,依次錄取,每一批次錄取結束后,在規定時間內將錄取結果導入全市統一招生管理系統,以便考生和家長及時獲取信息 。未納入全市統一招生管理系統的考生,不得錄取 。
第一批次為中外合作項目和專門學校招生、特長生和特色生等自主招生 。在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公布后、志愿填報前,由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專業測試成績和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按照事先公布的辦法錄取并鎖定 。
第二批次為統一招生、統籌招生和名額分配招生 。由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招生計劃、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在志愿填報后,按平行志愿方式錄取并鎖定 。
第三批為招生不足的民辦普通高中市域內招生 。在第一、二批招生結束后,市域內仍有空余學額的民辦普通高中經申報,通過征求志愿的方式在全市范圍內招收生源地普通高中低控線上且未被任何高中錄取的考生 。
三、普通高中錄取辦法
(一)龍灣中學計劃招生600名,面向市直(鹿城)、甌海、洞頭定向招生96名,本次面向區內實際招生504名(其中統招生215名和區內定向生265名、特長生24名) 。
1.特長生:市教育局對達到龍灣中學特長生項目錄取條件的預錄取和備錄取考生,按招生計劃依次予以提前錄取,若特長生錄取不足24名,不再補錄特長生 。具體按《溫州市教育局關于印發2022年市局直屬普通高中招收特長生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溫教直〔2022〕66號)文件執行 。
2.首次統招生:按平行志愿錄取原則錄取215名,若最后一名總分(含政策加分)相同,則根據溫州市教育局《關于印發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同分錄取規則的通知》(溫教基函〔2017〕31號)文件規定的排序錄取辦法予以錄取:
(1)按文化科目總分(不含體育科目)從高到低排序錄取;
(2)在總分和文化科目總分均相同情況下,按語文數學總分從高到低排序錄取;
(3)在總分、文化科目總分、語文數學總分均相同情況下,按語文或數學單科成績(取語、數兩科中單科分數高的一科)從高到低排序錄取;
(4)在總分、文化科目總分、語文數學總分、語文或數學單科成績均相同情況下,按英語單科成績依次從高到低排序錄取;
(5)在總分、文化科目總分、語文數學總分、語文或數學單科成績、英語單科成績均相同情況下,并列錄取 。
3.定向生:在統招生分數線降15分內,根據《溫州市教育局關于公布2022年市局直屬(龍灣片區)省一級特色示范學校定向分配生招生方案的通知》(另行發文),按龍灣片區各初中名額分配錄取265名,錄取定向生時,若最后一名總分(含政策加分)相同,則根據溫教基函〔2017〕31號文件規定的排序錄取辦法予以錄取,若定向生錄取不足265名,不再補錄定向生,空余名額用于龍灣片區內統籌招生 。
4.二次統招生:在首次統招生和定向生招生完成后,招生名額未滿480名時,將剩余的指標再次進行全區統招,在統招生分數線降15分內且具備龍灣中學錄取資格的考生中按平行志愿錄取原則錄取,若最后一名總分(含政策加分)相同,則根據溫教基函〔2017〕31號文件規定的排序錄取辦法予以錄取;若二次統招無法完成招生計劃時,則錄取分數線再降5分,采用上述相同辦法錄取,若仍無法完成剩余招生計劃時,則不再降分錄取 。
(二)龍灣區永強中學創新實驗班計劃招生160名,按平行志愿原則錄取160名,若最后一名總分(含政策加分)相同,則根據溫教基函〔2017〕31號規定的排序錄取辦法予以錄取 。
(三)龍灣區永強中學(普通班)計劃招生400名(其中特長生16名) 。
1.特長生:市教育局對達到龍灣區永強中學特長生項目錄取條件的預錄取和備錄取考生,按招生計劃依次予以提前錄取,若特長生錄取不足16名,不再補錄特長生 。具體按《溫州市教育局關于印發2022年市局直屬普通高中招收特長生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溫教直〔2022〕66號)執行 。
2.統招生:按平行志愿錄取原則錄取384名,若最后一名總分(含政策加分)相同,則根據溫教基函〔2017〕31號規定的排序錄取辦法予以錄取 。
(四)溫州中學、溫州第二高級中學、甌海中學、洞頭區第一中學、國科溫州附屬高級中學(永強中學)招生 。根據《溫州市教育局關于2022年溫州中學等十所公辦普通高中部分招生計劃面向市區統籌定向招生的通知》(溫教直〔2022〕85號),按平行志愿分別錄取溫州中學41名、溫州第二高級中學36名、甌海中學27名、洞頭區第一中學24名、國科溫州附屬高級中學(永強中學)38名,若最后一名總分(含政策加分)相同,則根據溫教基函〔2017〕31號規定的排序錄取辦法予以錄取 。
從2022年秋季初一新生(即2025年)開始,溫州中學、溫州第二高級中學、龍灣中學、甌海中學等四所學校面向市區定向統籌招生計劃原則上按初中畢業生數比例分配到學校 。
國科溫州附屬高級中學(永強中學)面向鹿城、龍灣(含經開區)、甌海、洞頭統籌招生原則上按各區2022年初中畢業生數的比例分配到各區 。
(五)溫州市第二外國語學校、溫州市第八高級中學、溫州市第二十二中學、甌海區第一高級中學等四所學校面向龍灣片區招收的市區普高融通實驗班 。
根據《溫州市教育局關于2022年溫州中學等十所公辦普通高中部分招生計劃面向市區統籌招生的通知》(溫教直〔2022〕85號),招收市區普高融通實驗班,若最后一名總分(含政策加分)相同,則根據溫教基函〔2017〕31號規定的排序錄取辦法予以錄取 。
(六)民辦普高市區統籌招生 。
原則上招生計劃40%在本區域內招生,其余招生計劃按照各區錄取地人數比例分配到各區 。溫州市第五十一中學特色實驗班(英奇書院)22人、溫州市第五十一中學(龍灣片區、民辦)60人、溫州中學國際部(溫州外國語學校)(龍灣片區、民辦)45人、北大新世紀附屬學校(龍灣片區、民辦)代碼54人、溫州市英才學校(龍灣片區、民辦)94人、溫州東甌中學(龍灣片區、民辦)代97人、溫州市嘯秋中學(龍灣片區、民辦)32人、溫州市第六十一中學(龍灣片區、民辦)43人、溫州育英國際實驗學校高中部(龍灣片區、民辦)78人、溫州森馬協和國際學校(龍灣片區、民辦)12人、溫州市<洞頭區>樂成寄宿中學(龍灣片區、民辦)43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