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區分國家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如何區分國家的基本權利和義務】國家基本權利是由國家主權引申的固有的不可剝奪的權利 。它與國家在國際交往中產生的國際法的權利不同 , 國家在國際交往中產生的法律權利不是固有的而是派生的權利 。國家的基本權利一般認為有四項:獨立權、平等權、自衛權和管轄權 。
國家的基本國際義務是尊重別國的上述基本權利 , 不得侵害別國的領土完整和政治獨立、不得干涉別國內政 , 用和平方法解決與別國的爭端和善意履行國際義務 。這是國際法基本原則和《聯合國憲章》所要求的必須遵守的義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