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撓施工怎么定性

阻礙單位正常施工屬于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行為 。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三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 , 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 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
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 。
【阻撓施工怎么定性】聚眾實施前款行為的,對首要分子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1000元以下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