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失信用的后果有哪些

一、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 , 被采取限制消費措施后 , 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1、乘坐交通工具時 , 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2、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3、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4、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5、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6、旅游、度假;
7、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信用卡失信用的后果有哪些】8、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9、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
二、被執行人為單位的 , 被采取限制消費措施后 , 被執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不得實施前款規定的行為 。
因私消費以個人財產實施前款規定行為的 , 可以向執行法院提出申請 。執行法院審查屬實的 , 應予準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