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云港東??h2021年初中轉學手續 東海縣2022年縣城區公辦初中轉學辦法


連云港東??h2021年初中轉學手續 東海縣2022年縣城區公辦初中轉學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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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轉學條件
1.縣內、縣外學籍學生回戶籍所在鄉鎮學校的,需要提供戶籍證明;鄉鎮初中學生轉學到縣直學校,須提供學校施教區內的常住戶口和房產證(如是不動產權證,監護人及入學對象必須擁有50%以上份額且長期實際居住),常住戶口和房產證要相一致 。
2.縣外就讀的學生回縣城公辦初中校的,須提供學校施教區內的常住戶口和房產證(如是不動產權證,監護人及入學對象必須擁有50%以上份額且長期實際居住),常住戶口和房產證要相一致 。
3.民辦學校因家庭原因回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讀的學生,戶籍所在地學校予以接收 。
4.實驗中學和朱自清中學(原縣第一實驗中學)學位已滿 。凡符合實驗中學施教區轉學條件的,可以申請轉入縣初級中學就讀;凡符合朱自清中學(原縣第一實驗中學)施教區轉學條件的,可以申請轉入培仁學校就讀 。
5.縣城區公辦初中學校間不相互轉學 。
二、 轉學時間及報名方式
7月8日~10日,由學生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攜帶上述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申請轉入學校現場報名登記 。
東海縣教育局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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