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結婚戒指屬于共同財產嗎

結婚戒指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 是屬于給予對方的贈予行為 , 是不可撤銷的 , 屬于對方的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 , 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 。所謂夫妻關系存續期間 , 是指夫妻結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 , 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 , 除約定的外 , 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 ,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 , 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 , 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離婚后結婚戒指屬于共同財產嗎】(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 , 有平等的處理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