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法和位移法的區別

力法是根據多余約束對應的位移、變形條件建立方程;位移法是根據未知結點位移對應的平衡條件建立方程;兩種方法都是用來求解超靜定結構,但是位移法也可用來解靜定結構 。這兩個方法一般都是由三個方程得來,一是平衡方程,即物體受力平衡,二是幾何方程,描述的是物體變形與應變的關系,三是物理方程,描述的是物體應力與應變的關系 。可以理解為,其實質條件是物體受力平衡,同時變形協調 。
力法:由力法基本結構在外力、未知多余約束力作用下的受力情況與原結構等效,可知位移、變形也等效,再根據多余約束對應的位移、變形條件建立方程 。
【力法和位移法的區別】位移法:由位移法基本結構在外力、未知結點位移作用下的位移、變形情況與原結構等效,可知受力情況也等效,再根據未知結點位移對應的平衡條件建立方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