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異議向哪個部門提

【商標異議向哪個部門提】商標異議是指公眾對某一經過初步審定并公告的商標,在法定期限內,向商標局提出該商標不予注冊的反對意見,即要求商標局在規定的3個月異議期滿后不要核準該商標注冊 。
商標異議應在法定期限內向商標局提出 。
《商標法》第30條規定,對初步審定的商標,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任何人均可以提出異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