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疊彩區2022幼升小招生入學工作安排


桂林市疊彩區2022幼升小招生入學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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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疊彩區2022幼升小招生入學工作安排
一、招生對象
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出生,居住疊彩區的適齡兒童 。
二、招生范圍
1.區屬公辦小學:按照“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全區統籌安排”的目標要求開展招生入學工作 。區屬公辦小學招生片區范圍詳見附件1 。
2.區屬民辦小學:按照《桂林市教育局關于進一步規范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市教規范[2020]4號)精神執行 。
三、報名時間
6月24日-30日,小學一年級新生在桂林市教育局統一的招生入學電子平臺上進行網上登記信息;7月2日-3日,各小學現場審核材料 。7月31日前完成核驗戶籍、核查實際住址、房產信息、居住證等工作,經確認為學區生及符合政策外來人員隨遷子女的,由學校8月20日向學生的法定監護人發放《入學通知書》 。
四、報名就讀辦法
(一)區屬公辦小學
1.本市四城區戶籍學生
本市四城區(指疊彩區、秀峰區、象山區、七星區)戶籍的學生,按照“戶籍地址在城區的(如:**路**號)學生以實際常住地為準,戶籍地址在農村的(如:**村)學生以戶籍所在地為準"的原則,在規定時間內向學校提交以下材料:
(1)就讀兒童及法定監護人的戶口本 。
(2)就讀兒童的法定監護人在疊彩區的居住地證明:房產證、宅基地證明、建筑證、購房合同附購房發票和完稅證明、拆遷協議、租賃合同附法定監護人及就讀兒童的無產權房屋證明等任何一項;
(3)就讀兒童的出生證 。
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有弄虛作假行為,查實后區教育局保留統籌調劑權和清退權 。不按時報名的學生由區教育局根據剩余學位情況統籌安排 。
2.外來人員隨遷子女 。
外來人員隨遷子女申請進入公辦小學就讀,需在規定時間內在實際居住地學校提交相關材料,由學校審核 。符合入學條件的外來人員隨遷子女,在公辦學校招收本市四城區戶籍生源后由區教育局視空余學位情況統籌安排 。不服從統籌調劑的,區教育局一律不予安排 。外來人員隨遷子女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有弄虛作假行為,查實后將一律不予安排,并退回戶籍所在地接受義務教育 。外來人員隨遷子女申請進入公辦小學就讀須提交以下材料:
(1)就讀兒童、法定監護人的戶口本;就讀兒童的出生證 。
(2)法定監護人在疊彩區的居住證 。(居住證的領證時間截止到2022年8月31日,時間在一年及以上,居住證有效期為1年,滿1年的要及時簽注,逾期未簽注超過15天的需按簽注時間重新計算時間 。)
(3)法定監護人在疊彩區合法穩定的住所證明 。合法穩定住所證明材料:房產證、購房合同(附購房發票和完稅憑證)、房屋租賃合同(附出租人的房產證和房屋租賃完稅憑證或發票)等任何一項 。(截止到2022年8月31日,時間在一年及以上 。)
(4)法定監護人在市四城區合法穩定的職業證明 。在市四城區合法穩定的職業證明材料:工商營業執照、納稅證明、國家規定的企事業單位勞動用工合同等任何一項 。(截止到2022年8月31日,時間在一年及以上) 。
重要提示:①根據相關規定和要求,流動人員到派出所首次申領居住證,從申請、登記、審核、制證、發證需要一段時間,要達到居住證上的領證時間滿1年的入學條件,家長必須提前一定的時間到派出所登記辦理居住證 。②入學申請人提供的《居住證》登記居住地址要與其合法穩定住所地址一致 。3上述的居住證、合法穩定住所、合法穩定就業證明的持有人(簽訂人)須一致,且須為申請就讀隨遷子女的法定監護人 。
3.適齡殘疾兒童少年 。按照自治區教育廳、殘聯關于做好適齡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入學安置工作的相關要求辦理 。
4.駐桂林部隊軍人子女 。按照自治區教育廳、廣西軍區政治部《關于印發<駐桂林部隊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試行)>的通知》相關規定辦理 。
5.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 。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市公通[2018]54號)辦理 。
6.消防救援人員子女 。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消防救援人員子女教育優待辦法(試行)》辦理 。
7.2020年支援湖北省醫療隊員子女 。按照《關于進一步關心愛護支援湖北省醫療隊員若干措施》(桂新冠防指〔2020]81號)辦理 。
8.高層次人才、急需緊缺人才及企業人員子女 。按照《關于做好桂林市高層次人才和企業人員子女入學工作的通知》(市教基教[2019]16號)辦理 。
9.華僑適齡子女就讀辦法 。根據自治區僑務辦公室、自治區教育廳《關于印發<關于華僑子女回國接受義務教育在廣西辦理就讀手續的規定>的通知》(桂僑政發〔2009]9號)精神,華僑適齡子女回國在廣西接受義務教育,須提交由僑務辦公室出具的就讀證明 。
10.港澳臺胞子女及外國學生就讀辦法 。
根據教育部、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臺灣同胞子女在大陸中小學和幼兒園就讀工作的若干意見》、教育部《中小學接受外國學生管理暫行辦法》以及市教育局有關會議精神,申請到我區小學就讀的港澳臺胞子女、外國學生,需要遞交以下證明材料:(1)就讀兒童及其父母的港澳臺身份證或戶口簿;
(2)就讀兒童及其父母由公安部門核發的居留證或備案表;
(3)就讀兒童的回鄉證或桂林市臺灣事務辦公室出具的《桂林市臺灣人士子女入學證明》;
(4)就讀兒童父母在疊彩區的合法穩定住所的證明:本人的房屋產權證、購房合同(附購房發票和完稅憑證)、房屋租賃合同(附出租人的房產證和房屋租賃完稅憑證或發票)等任何一項 。
外國學生
(1)就讀兒童及其父母的簽證;
(2)就讀兒童及其父母由公安部門核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備案表;
(3)就讀兒童父母在疊彩區合法穩定住所的證明:本人的房屋產權證、購房合同(附購房發票和完稅憑證)、房屋租賃合同(附出租人的房產證和房屋租賃完稅憑證或發票)等任何一項 。
(二)區屬民辦小學
按照“統一管理,同步招生”原則,完善民辦學校招生入學制度,規范招生工作秩序 。嚴格執行義務教育法關于免試就近入學規定,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和家長的選擇權和自主權,在自愿選擇的前提下報讀民辦學校,不得違背學生和家長的意愿 。民辦學校的招生方案、招生簡章、招生計劃和錄取結果等都要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
1.確定招生范圍 。民辦學校按照“誰審批,誰管理”的原則
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在審批地范圍內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 。疊彩區教育局審批設立的民辦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由區教育局組織實施,原則上只能在疊彩區范圍內招生,未完成招生計劃且具備充足住宿條件的,經區教育局同意并報市教育局批準后,剩余計劃可在四城區范圍內招生 。民辦學校不得跨設區市范圍招生 。
2.下達招生計劃 。民辦學校要根據核準登記的辦學層次、辦學規模和辦學條件,提出當年招生意向,在規定的時間向區教育局報批 。區教育局結合本地教育資源情況予以審定后,正式下達民辦學校招生計劃并向社會公布 。民辦學校招生計劃下達后不得隨意調整,嚴禁無計劃、超計劃招生,不得擅自招收已經被其它學校錄取的學生 。
3.制定招生方案 。民辦學校以教育局當年下達的招生計劃和本《通知》要求,制定學校招生方案 。招生方案必須包括:學校名稱、學校地址、收費標準、招生范圍、招生計劃、住宿情況、招生咨詢電話及招生日程等內容 。民辦學校招生方案須經區教育局審批后方能對外公布并實施 。
4.公布招生簡章 。民辦學校依據本校招生方案內容制定2022年招生簡章,報區教育局備案后在規定的時間向社會公布 。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 。
5.組織網上報名 。公辦民辦學校實行同步信息登記和報名 。
(1)報名方式 。民辦學校在規定的時間內,通過市教育局指定的招生入學電子平臺(以下簡稱:招生平臺)接受招生范圍內的學生報名 。
(2)報名對象 。就讀我區民辦學校的適齡兒童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條件一:適齡兒童及其監護人具有疊彩區戶籍 。
報名時需提交材:適齡兒童及其監護人在疊彩區的戶籍、居住地證明、就讀兒童的出生證 。
條件二:適齡兒童的監護人持有疊彩區《廣西壯族自治區居住證》(須在簽注有效期內) 。
報名時需提交材:適齡兒童及其監護人戶口本、監護人持有疊彩區居住證、就讀兒童的出生證 。
(3)報名辦法 。
①6月24日-30日,小學一年級新生在桂林市教育局統一的招生入學電子平臺上自愿選擇1所民辦學校進行網上登記信息 。
②7月2日-3日,現場審核材料 。故意填寫虛假信息騙取報名、錄取資格的,一經發現并查實,將取消其在民辦學校的錄取、就讀資格 。
③7月7日學校將材料交區教育局復核 。
6.規范錄取程序 。
(1)直接錄取 。報名結束后,報名人數小于或等于相應招生范圍內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直接錄取全部報名學生 。民辦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接收符合報名、錄取條件的學生 。已被錄取的學生將不再參加其它民辦學校的錄取 。
(2)電腦隨機錄取 。報名結束后,報名人數大于相應招生范圍內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須在區教育局的組織下通過電腦隨機派位方式錄取學生 。電腦隨機錄取時,以民辦學校為單位由系統給每一位報名的學生隨機分配一個錄取順序號,根據招生計劃按照錄取順序號進行錄取 。電腦隨機派位過程邀請公證機構、新聞媒體、家長代表等參與監督,確保錄取過程公平、公正、公開 。
(3)空位按序遞補 。對于因學生主動放棄或被取消錄取資格而空出的學位,應按各民辦學校相應招生范圍內報名學生的錄取順序號依次遞補錄取,直至報名人數不足以遞補空位 。已被民辦校錄取(含遞補錄取)的學生主動放棄錄取資格的,即視為同時放棄所有參加網上招生學校的報名和錄取資格,不得再參加任何民辦學校的報名、錄取 。
(4)學校子弟及配建小區子女的錄取程序 。民辦學校可在相應招生范圍及招生計劃內直接錄取舉辦者子女、本校及所屬高校在職教職工子女、配建小區居民子女 。民辦學校在面向社會招生前,應在校園內及學校網站上對學校子弟及配建小區子女相關信息按照教育部門規定的格式進行公示后(公示時間不少于5天),將此類學生名冊及相關證明材料報市教育局進行資格審核錄取 。學校子弟及配建小區子女報讀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采取電腦隨機派位方式錄取,學校不再面向社會招生;報讀人數小于或等于招生計劃的,應直接錄取所有報讀學生,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可在相應招生范圍內繼續面向社會招生 。
【桂林市疊彩區2022幼升小招生入學工作安排】首次報名錄取后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區教育局將視具體情況決定是否組織相關學校開展補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