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殘疾人辦低保的條件是什么

1、按屬地管理原則 , 以家庭為單位 , 以戶主為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地村民委員會提交書面申請 , 提供相關證件和證明材料:戶口簿及家庭成員居民身份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家庭成員收入證明、夫妻離婚 , 需提供離婚證和離婚判決書、殘疾證、喪失或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的人員需出具醫院診斷證明、民政部門需提供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
2、村委會對申請人的申請和證明材料組織調查核實 , 根據調查核實的情況進行民主評議 , 確定補差標準 。鄉鎮政府張第一張榜公示 , 村委會張第二張榜公示 。
3、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實行隨時申報 , 按月審批 。管理審批機關應當自接到申請人書面申請之日三個月內辦理審批手續 。
【農村殘疾人辦低保的條件是什么】4、保障對象在本縣、區遷移 , 由鄉鎮人民政府辦理保障待遇遷移手續 , 不在履行申請審批手續 , 跨縣、區遷移的 , 持縣、區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 , 到遷入地申請變更 , 管理審批機關應辦理變更手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