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義的文學含義

一、文學概念三義
1、廣義文學的概念;一切口頭或書面語言行為和作品的統稱 。即凡是用語言文字寫成的作品以及書寫作品的活動均包括在內 。廣義的文學是人類用語言寫成的一切作品,既包括文學也包括文學以外的其他文化形態,此處的文學等同于文化
2、狹義文學的概念; 包含了情感、虛構和想象等綜合因素的語言藝術行為及其作品的統稱 。指詩歌、散文、小說、報告文學等 。既是語言的又是藝術的 。廣義文學中的政治論文等不包括在內,它們同音樂、戲劇、繪畫等并稱“美的藝術” 。
【廣義的文學含義】3、折中義文學的概念:介乎前兩者之間而又難以歸類的口頭或書面語言作品的統稱,如諸子散文,史傳文學、現代雜文等等 。具有俠義文學的某些特點但又超出了俠義文學的范疇,同時還具有廣義文學的一些特點,如《史記》等 。三種文學含義分別通向三種文學觀念:即文化、審美、慣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