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嬰兒撫養費標準是多少錢


離婚嬰兒撫養費標準是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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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 , 離婚后,父母一方應當負擔另一方撫養的子女所必需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分或者全部 , 費用的數額和期限由雙方約定;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
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辦理離婚案件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 , 子女撫養費的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承受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
【離婚嬰兒撫養費標準是多少錢】如果有固定收入,一般可以按照月總收入的20%到30%的比例支付托兒費 。承擔兩個以上子女的獨生子女保健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50% 。無固定收入的,可參照上述比例,根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確定保育費數額 。特殊情況下 , 上述比例可適當提高或降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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