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2022年起實施


新疆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2022年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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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關于印發注冊消防工程師制度暫行規定和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及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56號)精神,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自治區消防救援總隊研究制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試行),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
《辦法》規定: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由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自治區消防救援總隊共同組織實施,對考試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 。考試設《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個科目,其中《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為基礎科目,《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為專業科目 。《消防安全技術綜合》科目考試時間為2.5小時,《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的考試時間為3小時 。辦法對報考條件進行明確,應考人員可以通過自治區人事考試中心網站報名 。考試原則上每年組織一次,各科目具體考試日期由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自治區消防救援總隊共同確定并向社會公布 。
【新疆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2022年起實施】專業技術人員取得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可認定其具備助理工程師(初級)職稱,并可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 。資格證書實行一證兩用,無需換發職稱資格證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