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聽證程序的范圍


行政處罰聽證程序的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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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的聽證程序是:
一、聽證前記錄員的工作:核對聽證參加人是否到??;请安?。下面宣布聽證紀律 。
二、聽證主持人在聽證調查前的工作:核對聽證參加人的身份,告知聽證參加人與聽證有關的權利和義務 。
三、聽證和調查階段(陳述申辯和質證):各方簡要陳述觀點;進行舉證和質證 。
第四,聽證辯論階段 。
動詞 (verb的縮寫)最后聲明 。
[法律依據]
【行政處罰聽證程序的范圍】《行政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行政機關作出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較大罰款等行政處罰決定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聽證的權利;當事人要求聽證的,行政機關應當組織聽證 。當事人不承擔行政機關組織聽證的費用 。
百科【】以上解釋了行政處罰聽證程序的范圍 。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