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文史、理工類平行志愿投檔排序規則


貴州文史、理工類平行志愿投檔排序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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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史、理工類平行志愿高考合計總分相同考生投檔排序規則
當考生合計高考總分相同時,具有貴州省2020屆普通高中學籍并參加了我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以下簡稱學考)的考生位次排序在其他考生之前 。
1.若考生具有學考成績,則學考總分高的考生排序在前 。
若考生學考總分相同,再按考生高考語文、數學、外語三科成績合計分從高到低排序;
若再遇相同分數,按考生文科綜合或理科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序;
若按以上方法仍遇相同分數,則按語文、數學單科成績順序進行排序,即先看語文,若分數相同,則再看數學 。
2.無學考成績的考生
高考總分相同時,按考生高考語文、數學、外語三科成績合計分從高到低排序;
若再遇相同分數,按考生文科綜合或理科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序;
若按以上方法仍遇相同分數,則按語文、數學單科成績順序進行排序,即先看語文,若分數相同,則再看數學 。
二、平行志愿投檔原則
平行志愿投檔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實行一次性投檔 。
投檔時首先按考生總分(文史、理工類為高考合計總分)從高到低排序,再按考生填報的平行志愿順序依次進行檢索,原則上按招生計劃105%左右的比例(藝術類按100%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放檔案 。
三、每批院校投檔程序
1.進行平行志愿的投檔
2.對未被投出的高水平運動員、藝術特長生、報考非英語語種的外語專業的考生、報考民族院校的少數民族考生、單科優秀學生等特殊考生,按照相應政策進行補充投檔
3.進行平行志愿退檔處理;
4.向社會公布錄取及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院校信息
5.未被錄取的考生填報征求平行志愿
6.進行征求平行志愿的投檔及退檔
【貴州文史、理工類平行志愿投檔排序規則】7.征求平行志愿中的服從志愿投檔及退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