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決多久后可強制執行

法院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后就可以申請強制執行了 。一般針對財產糾紛的判決,法院會給予當事人合理的履行期間,在履行期間內行為人明確拒絕履行的或者過了履行期間時間后,當事人仍然不履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執行,一般申請執行的期間為兩年 。在法院接到申請執行書后,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并且可以立即采取強制措施 。
【法院判決多久后可強制執行】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 。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第二百三十九條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 。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第二百四十條執行員接到申請執行書或者移交執行書,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強制執行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