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可以用吸毒史的員工嗎

【用人單位可以用吸毒史的員工嗎】用人單位有用人自主權,是否聘用有吸毒史的員工,由用人單位自行決定 。相關法律規定:《勞動法》第十六條:“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 ?!钡谑邨l:“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