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未續簽但繼續工作,雙方形成新的勞動關系 。單位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二倍的工資 。由于屬于事實勞動關系,雙方都可以隨時解除 。
【法律依據】
【合同到期未續簽在上班有補償嗎】《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 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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