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濕地日幾月幾日

1、1971年2月2日,來自18個國家的代表在伊朗南部海濱小城拉姆薩爾簽署了《關于特別是作為水禽棲息地的國際重要濕地公約》 。為了紀念這一創舉,并提高公眾的濕地保護意識,1996年《濕地公約》常務委員會第19次會議決定,從1997年起,將每年的2月2日定為世界濕地日 。
2、濕地是環境保護的重要領域,不同的國家和專家對濕地有不同的定義 。比較通行的說法是指“長久或暫時性沼澤地、泥炭地或水域地帶,或為淡水、半咸水、咸水體,包括低潮時不超過6米的水域” 。由于在保持水源、抵御洪水、控制污染、調節氣候、維護生物多樣性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
【世界濕地日幾月幾日】3、我國科學家對濕地定義是:陸地上常年或季節性積水(水深2米以內,積水達4個月以上)和過濕的土地,并與其生長、棲息的生物種群,構成的生態系統 。常見的自然濕地有:沼澤地、泥炭地、淺水湖泊、河灘、海岸灘涂和鹽沼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