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探監人員的范圍是什么

【申請探監人員的范圍是什么】申請探監人員的范圍是: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外)孫子女及其配偶等,岳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父母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 。
【法律依據】
根據《監獄法》第48條,罪犯在服刑期間,按照規定可以會見親屬、監護人 。罪犯會見一般每月1次,每次半小時至一小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