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有權訂立勞動合同

有權訂立勞動合同的主體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 。
【法律依據】
【誰有權訂立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 , 建立勞動關系 , 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 , 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 , 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 , 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