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惡意搶注應對辦法是什么

商標搶注可以按照下面方式補救:
1、如果被搶注商標處于初審公告期 , 可以向商標局提出異議 。
2、如果被搶注商標已核準注冊 , 可以在該商標注冊后五年時間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撤銷申請;如果被搶注商標屬于馳名商標 , 提出撤銷申請的時間沒有限制 。
3、如果被搶注商標在注冊后長期沒有進行使用 , 可以”連續三年停止使用“為由向商標局提出撤銷申請 。
4、重新注冊商標 , 商標不能與原商標近似 。至于商標的知名度不用過的擔心 , 只要產品質量好 , 注意宣傳推廣 , 一樣可以取得好的銷售額 。商標不一定非要和商號相呼應的 。
【法律依據】
【商標惡意搶注應對辦法是什么】《商標法》第三十二條 , 申請商標注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 , 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