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財產如何分配

【離婚財產如何分配】離婚財產的分配需要根據財產屬于何方的情況來判定 。第一 , 財產屬于個人 。個人財產包括婚前個人財產和婚后約定個人財產 , 即婚后共同約定好財產屬于該方 ?;楹筘敭a如果沒有約定屬于哪一方的 , 則雙方均無權以個人名義主張分配財產 。第二 , 財產屬于夫妻雙方 。夫妻共同財產包括婚姻關系存在期間所得的工資、補貼、獎金、生產經營所得 , 購置的財產 , 是婚前財產但婚后經協議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 , 等等 。如果夫妻雙方有合法財產分配協約 , 則按照協約判決財產分配 。如果夫妻間沒有財產分配協約 , 則按照平均分割財產為原則 , 兼顧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 , 照顧婚姻無過錯方來分配財產 。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法定夫妻共同財產 , 離婚時 , 應當可以按照雙方意愿進行分割 , 若是無法協議分割 , 則法院會依照照顧孩子、女方權益和無過錯方的原則進行判決 ?!痘橐龇ā返谑邨l明確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 , 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 , 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它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