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制會計憑證

原則:記錄要真實、內容要完整、手續要完備 。
注意事項:
【填制會計憑證】1、書寫要清楚、規范,不得使用未經國務院公布的簡化漢字 。大小寫金額必須相符且填寫規范 。金額書寫要求 。大小金額數字要按規定的要求填寫 。具體的說阿拉伯數字要逐個填寫,不得連寫;金額前面要冠以人民幣符號,中間不得留空位;元以后要寫到角分,無角分的要以0補位;凡阿拉伯數字前寫有幣種符號的,數字后面不再寫貨幣單位 。
2、編號要連續 。如果原始憑證已預先印定編號,在寫壞作廢時,應加蓋作廢戳記,妥善保管,不得撕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