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證據舉報是怎么規定的


沒有證據舉報是怎么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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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證據舉報的規定是:
《民事訴訟法》第64條第2款規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自行調查收集 。
【沒有證據舉報是怎么規定的】根據民事訴訟法及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 , 只要原告是直接利害關系人 , 有明確的被告,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 屬于法院的受案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 法院就必須受理 。